自营者的居留许可
来自非欧盟国家的企业家,若以自营身份在德国境内经营公司,则需要申请自营居留许可。如果预期计划中的业务将产生积极的经济效益,且已获得可靠的融资,则可获得此许可。之后,移民局将对拟定的商业项目进行个人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商业理念的可行性、申请人的创业经验、资本投入水平、对就业和培训状况的影响以及对创新和研究的贡献。自营居留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如果申请人目前的经营活动表明其业务持续可持续发展,且其收入充足,则三年后可获得定居许可。
哪些人被视为自营从业者:
- 企业家(包括自由职业者)
- 合伙经营中的合伙人
- 有限责任公司占多数股份的持股人,同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