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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能源储存& 燃料电池工业

欧盟要求提高电池的可回收性

欧洲理事会已批准新法规,要求大大提高电池的可回收性。该规定意味着德国将迎来新的商机。


柏林,2023712--根据该规定,生产商将负责收集一定比例的废旧便携式电池(2027年底达到63%,2030年底达到73%)。此外,生产商还必须为来自轻型运输工具的废电池设定专门的收集目标(到2028年底达到51%,到2031年底达到61%)。


该规则还规定了新的工业电池、汽车蓄电池(SLI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强制性最低回收含量水平以及含量文件。此外,还设定了到2025年底废旧镍镉电池回收率达到80%、其他电池回收率达到50%的目标。
 

这些规定将彻底改变欧盟及其最大的经济体和电池中心--德国对电池材料的处理方式。


“新的欧盟电池法规涵盖了整个电池生命周期,并确保尽可能重复使用关键原材料”,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GTAI)电池专家Nicolas Brahami解释说。“在欧盟内销售的电池必须遵守可持续的生产实践和负责任的回收流程,最终支持欧洲向低排放交通的过渡。”


Brahami补充说:“这标志着电池行业向第一个真正的闭环产业迈出了重要一步。该法规将巩固欧盟,特别是德国,在整个电池材料价值链中的领先投资地位。在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我们已经看到行业领先企业,尤其是回收行业的企业,对在德国投资新产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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